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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讯:无证经营、过度包装、暴利代理 美瞳网络销售乱象惊人
2022-09-07 09:17:11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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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很透很清澈,感觉小了好几岁。”化上精致妆容,戴上一副咖棕色的美瞳后,博主敦敦一边拍视频晒着最新的妆搭效果,一边对着镜头说道:“现在化妆真的离不开美瞳,是点睛之笔。”

原本用于矫正视力的彩色隐形眼镜,即美瞳,正被不少年轻人当成美妆必备品。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过度宣传、价格混乱、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等乱象也在网络销售平台浮现。

明星同款美瞳成美妆用品


(资料图片)

博主敦敦在社交平台售卖美瞳已有一年半,佩戴美瞳更漂亮,是她日常经常强调的事。“这些花色异性回头率都能拉满!半棕褐色戴上像动漫女主,奶油棕适合营造青春无辜感……”9月4日,敦敦又向粉丝推荐道。

美瞳又称彩瞳,除能矫正视力外,还具有装饰眼球的功能。据天猫数据显示,2022年彩瞳镜片在整体隐形眼镜消费市场中占比接近七成。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美瞳的企业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以博士伦、强生为代表的具有医药背景的传统隐形眼镜品牌;第二类是日韩美瞳经销商;第三类是Moody、可糖等国产新品牌。后两类在产品设计和营销上更重视迎合年轻人的审美,更强调“颜值”,多以电商为主销售渠道。

风口之下,过度宣传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青木浅驼、蓝椰奶冻、冰萃白桃……在社交平台上,美瞳商家以各种浮夸的词汇描述着镜片颜色,向年轻人吹嘘“秒变温柔小姐姐”“无法抵御的素颜神器”等美妆效果,却只字不提佩戴风险。

同时,记者发现,大量美瞳品牌销售时利用明星同款作为噱头。某电商平台上虞书欣同款美瞳月销量达5万多件。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美瞳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种,我国《广告法》规定,医疗器械等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相关商家利用明星同款蹭流量并刺激消费,涉嫌违反《广告法》。

暴利代理推高市场售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美瞳产品的销售价格十分混乱,同一款产品经常出现三四种价格,这与销售模式密切相关。由于正规电商平台对美瞳销售有着严格限制,不少品牌为求销量,选择以代理销售的形式在社交平台上售卖有关产品。

“交298元可成初级代理,交798元成一级代理。全网所有品牌都能做。”一位美瞳代理人员对记者表示,这行一单零售的利润在50元至150元左右。

在该团队的商城里,记者看到一款名为onlycon的年抛美瞳,号称韩国进口,在小红书上被各种营销号吹捧,零售价为138元一副。“初级代理拿货价格为28元一副,后期你代理级别越高,价格还能更便宜。”该代理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采取代理销售的美瞳品牌,代理人员按照级别确定拿货价格,代理级别越高,拿货价越低。每级代理可自定零售价,还可以发展下线,并向下一级代理收取代理费。

然而,每天对外销售大量美瞳的代理人员,很可能对所卖的产品一无所知。“美瞳销售代理本质就是分销,而不是代购。”在短视频平台上,有博主表示,有顾客来了,代理人员就让对方留下收货信息,再由其上线安排发货,“实际售卖的美瞳产品到底质量如何,他们根本见不到。”

记者在调查中也被某位代理人员告知,加入团队后,只需在社交平台上引流、填写订单信息即可,后期由团队仓库统一发货。

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网络平台

因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美瞳直接关乎眼安全。国家药监局明确表示,美瞳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可合法经营,如果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还需持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在探访中,北京绝大多数售卖美瞳的实体店销售都很规范,不但配有验光设备、验光师,销售的进口美瞳包装上也贴有中文标识以及注册号。店铺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也被张贴在眼镜店内的显眼处。

但网络销售却是另外一番景象。许多美瞳代理商都无法出示经营资质。“我这边还真没有人问我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你非要看的话,我得问问我的上线。”一位兼职美瞳代理人员对记者表示。

“你只要不在网上以链接的形式发布商品,就可以不用这些证件。”当记者向上述美瞳代理询问该如何办理有关资质时,对方不仅避而不答,还称只要将客户引到微信成交就是安全的。

针对乱象,国家药监局日前表示,自9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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